“瘦肉精”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长久以来,有许多媒体的声音和文章都在呼吁阻止“瘦肉精”的生产和销售。然而透析食品行业,“瘦肉精”中毒事件仍比比皆是,企业道德意识的严重缺失,加之国家法律对此尚不健全,导致造假现象普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许多市民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
“市场上售卖的”瘦肉精
通过“健美猪”作为载体上市
现在,健康成为了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主题,为了少吃油腻,不少人在买肉的时候都会选择瘦肉而不选肥肉,在市场上我们不难发现,有一种所谓的 “瘦肉型”猪肉非常受欢迎,和普通的猪肉相比,这种猪肉几乎没有什么肥肉。生猪行业的业内人士把这种瘦肉猪戏称为 “健美猪”。 原来“瘦肉精”就是通过“健美猪”作为载体上市的。
概念和定义
狭义的特指盐酸克伦特罗,有强而持久的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1964年在美国首次合成并获得专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素能受体兴奋剂。
20世纪80年代初期, 美国一家公司意外发现盐酸克伦特罗进入动物体内能够改变营养成分的代谢途径,促进肌肉生长,抑制脂肪的合成和积累,使猪等畜禽生长速率、饲料转化率、胴体瘦肉率提高10%以上,被人们称之为“瘦肉精”。
食品中毒事件频繁发生
1990年,全球首次盐酸克伦特罗中毒事件发生在西班牙的Catalonia市,43个家庭中的135人因食用残留盐酸克伦特罗的牛肝发生中毒。近年来, 因食用含盐酸克伦特罗残留的猪肉、内脏,引起的中毒事件在我国香港特区及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部分省市相继发生,成为有关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1997年我国明令禁止β2受体激动剂在畜牧养殖业中应用
全世界各国都明文规定此药的用法和用量
20世纪80年代初,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和世界卫生组织(WHO) 规定了盐酸克伦特罗的最高残留量标准: 肉、脂肪不超过2微克/公斤,奶类不超过0.05微克/公斤,肝脏、肾脏不超过0.6微克/公斤。随后美国、欧盟先后规定禁止滥用盐酸克伦特罗。我国农业部1997年3月明令禁止β2受体激动剂在畜牧养殖业中的应用;199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兽药、饲料的专项检查;2001年初颁布强制性行业标准NY438-2001,力求杜绝盐酸克伦特罗的滥用现象。
生猪体内盐酸克伦特罗显著的残留现象
报道中,记者证实,相应地域范围内生猪饲养使用该种添加剂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不仅证实了使用的添加剂是盐酸克伦特罗,而且证实了生猪体内盐酸克伦特罗显著的残留现象。而多年来,所有畜禽产品的急性盐酸克伦特罗中毒事件,都是由于其过量残留所导致。
健美猪吃瘦肉精长大
添加剂中的罗莱克多巴胺很难检测
瘦肉精的广义概念还包括另一种β2受体激动剂——莱克多巴胺。与盐酸克伦特罗相类似,莱克多巴胺也能改变畜禽胴体瘦肉和脂肪的比例。但是与盐酸克伦特罗不同的是,莱克多巴胺在畜禽体内存留时间明显短于盐酸克伦特罗。盐酸克伦特罗在人及多种哺乳动物中的消除半衰期为10~35小时,按照4-5个半衰期计算,连贩猪人都知道给猪停药一周后将无法从生猪尿液中检测到盐酸克伦特罗的踪迹。而给生猪40毫克C14标记的莱克多巴胺,证明第一天的排泄量达到85%,三天内排泄量高达95%,因此喂食莱克多巴胺的生猪在屠宰前甚至不需要停药处理。
罗莱克多巴胺在美国是被批准的生猪饲料添加剂
盐酸克伦特罗与莱克多巴胺清除半衰期的显著差异等因素,导致了世界范围内能否使用的争议。盐酸克伦特罗不能作为饲料添加剂,是世界各国的共识。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2000年批准莱克多巴胺用于生猪饲养,FDA设定的人每日最大摄入量( ADI) 为1.25微克/公斤体重,据此推算出组织中药物残留最高限量为肌肉0.25毫克/公斤, 脂肪1.5毫克/公斤,肾脏1.5毫克/公斤, 肝脏0.75毫克/公斤,同时设定莱克多巴胺的休药期为零天, 即上市前无须休药期。
在中国盐酸克伦特罗与莱克多巴胺均在禁用之列
彻底清除瘦肉精,还需要一个过程2006年9月20日,我国农业部就进一步加强添加剂整治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各地加强对饲料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确保畜产品安全,其中盐酸克伦特罗与莱克多巴胺均在禁用之列。媒体的报道证实,生猪饲养环节违规使用β2受体激动剂的现象并未绝迹,究其原因,除了部分生猪饲养、贩卖环节的逐利行为,消费者对于猪肉肥瘦的选择客观上造成潜在的市场需求。